党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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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关于举办党校第七十一、七十二期 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7     作者:     浏览数:

    根据学学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党校第七十一、七十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训人数及培训对象

(一)第七十一期:计划培训人数300人左右。培训对象是二年级学生中经过推优未经培训的优秀团员,教职工中的建党积极分子及入党申请人。班主任由组织人事处马俊俊同志担任。

(二)第七十二期:计划培训人数300人左右。培训对象是一年级学生中经过推优未经培训的优秀团员。班主任由组织人事处赵华新同志担任。

二、学员推荐

学员推荐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各团总支、团委配合。

本次培训采用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团委负责对学员推荐工作进行引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导各团总支按要求做好学员的推荐工作,及时报送推荐学员名单,学员名单由党校会同团委审核后予以公布。

三、时间安排

520日前:推荐学员。

521日至522日:审核并公布学员名单。

5月23日至6月21日:开学典礼、集中授课、结业考试。

四、教学内容、形式及管理

(一)本期党校培训班教学内容以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入党教材》为主要教材。授课教师的教学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做好多媒体课件,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二)以团总支为单位,每期组成一个党课学习小组,从学员中推选1名组长。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为各学习小组配备自学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加强对学员党课学习的辅导,组织学员开展学习讨论等有关活动。

(三)培训形式采取专题授课辅导、学员自学和践学交流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校指导老师、学员开展践学交流活动,通过实践活动加强对党校学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各院(学习小组要组织自学、讨论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提学习效果。

五、几点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党校培训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学生骨干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学期工作计划,要按规定从严指导学员推荐及组织审核工作,党课学习小组的指导教师和组长要积极配合党校做好培训班的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学习小组除参加党校组织的教学活动外,院(指导教师组织开展1~2次相关实践活动,各学习小组要有活动记录,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学员要认真撰写学习总结或心得体会,由学习组长统一收齐交到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由所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统一考评,其结果作为党校考核学员依据之一。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培训班开学前,院(部)指导老师要召开全体学员大会,向学员公布本期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强调学习纪律,要求每个学员按时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党校培训考勤工作由班主任、学习小组组长共同负责完成,每次授课结束后,学习小组组长将本组《听课签到表》送班主任老师。

(四)培训课程结束后,要进行考核和结业考试(闭卷),考核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者不予结业。合格学员由党校授予结业证书。

(五)培训班教学期间,原则上要求学员不得缺课。缺课次数达2次及以上者,不予参加结业考试。

 

  

 

中共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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